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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輔導組|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小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教育
104年度「創意海報標語製作比賽」校內比賽
一、參加對象:本校學生均得報名參加。
二、徵件規範及內容:
(一)比賽主題(類別):
1.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教育
2.家庭暴力防治教育
3.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教育
(二)比賽組別、作品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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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比賽主題(類別) |
作品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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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
1.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教育 2.家庭暴力防治教育 3.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教育 |
1.大小一律為對開。 2.比賽紙張材質及使用顏料不拘,限手繪,繪製 之內容能表達出對主題之認識、關懷及省思。 3.每件作品需配合主題設計30字以內標語一 則,未設計標語者不列入評審。 4.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2~4人,指導教師為1 人。 5.比賽主題(類別)共3類,可重複主題(類別) 參加,唯每主題(類別)以參加一件為限。 |
(三) 校內各組擇優將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校際比賽,不得拒絕,如拒絕,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依序遞補,參賽作品如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比賽,須附作品版權聲明書,如獲獎,參賽作品之版權屬教育局所有。
(四)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相關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本校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及收件時間:104年08月31日(星期一)起至104年09月21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
(二)請參賽的小朋友將報名表、相關資料(附件1)及參賽作品送達輔導室收。
(三)為使評審公正,逾時送件、或送件資料不完整,致使權益受損者,由參賽的小朋友自行負責。
四、評審標準與方式:
(一)評審人員聘請校內相關領域及具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意識之教師,進行評選。
(二)參賽相關資料不辦理退件。
(三)評審標準:
1.主題切合性(30%)
2.構圖與佈局(20%)
3.整體創意 (20%)
4.技巧與色彩(10%)
5.主題標語與創作意念(20%)
五、獎勵:
(一)各比賽主題(類別)錄取特優1名、優等3~5名及佳作若干名,特優作品將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比賽,評審得視作品內容增加獎項數量。
(二)凡獲獎之學生皆頒發獎狀以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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