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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華國小

行政公告

臺北市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教育104年度「創意海報標語製作比賽」同學可以利用暑假用心準備參加比賽 特優作品將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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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輔導組|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小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教育

104年度「創意海報標語製作比賽」校內比賽

 

一、參加對象:本校學生均得報名參加。

二、徵件規範及內容:

  (一)比賽主題(類別)

      1.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教育
      2.
家庭暴力防治教育
      3.
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教育

  (二)比賽組別、作品規格:

組別

比賽主題(類別)

作品規格

國小組

1.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教育

2.家庭暴力防治教育

3.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教育

1.大小一律為對開。

2.比賽紙張材質及使用顏料不拘,限手繪,繪製

  之內容能表達出對主題之認識、關懷及省思。

3.每件作品需配合主題設計30字以內標語一

  則,未設計標語者不列入評審。

4.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2~4人,指導教師為1

  人。

5.比賽主題(類別)3類,可重複主題(類別)

參加,唯每主題(類別)以參加一件為限。

     () 校內各組擇優將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校際比賽,不得拒絕,如拒絕,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依序遞補,參賽作品如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比賽,須附作品版權聲明書,如獲獎,參賽作品之版權屬教育局所有。

     ()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相關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本校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及收件時間:1040831日(星期一)起至1040921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

(二)請參賽的小朋友將報名表、相關資料(附件1)及參賽作品送達輔導室收。

(三)為使評審公正,逾時送件、或送件資料不完整,致使權益受損者,由參賽的小朋友自行負責。

 

四、評審標準與方式:

   ()評審人員聘請校內相關領域及具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意識之教師,進行評選。

  (二)參賽相關資料不辦理退件。

  (三)評審標準:
1.
主題切合性(30%

    2.構圖與佈局(20%

    3.整體創意  20%

    4.技巧與色彩(10%

    5.主題標語與創作意念(20%

 

五、獎勵:

(一)各比賽主題(類別)錄取特優1名、優等3~5名及佳作若干名,特優作品將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比賽,評審得視作品內容增加獎項數量。
   (二)凡獲獎之學生皆頒發獎狀以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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