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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佈欄

轉知「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一、報名規定:

 ()一律採網路登記報名(網址:https://www.tpcityart. tp.edu.tw/),未完成上網報名者不得參賽。
1、「團體項目」及「本市所屬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生之 個人項目」:完成網路登記後,列印報名表經校內核 章後,將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上傳臺北市五項藝術 比賽網站,逾時不予受理。(無需寄送紙本報名表) 

2、「本市外僑學校、台商子弟學校及大專校院學生之個人項目」:列印正式報名表,需經參賽者簽章(未滿18歲之參賽者,報名表由法定代理人簽章),無需經學校核章。由報名者將簽章之報名表,連同附照片學生證正反面或附照片在學證明書一份,掃描上傳電子檔至系統。

 ()報名時間:

1、網路報名:11583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910日(星期四)晚上1159分止,並同時關閉登記報名系統。 

2、列印報名表及學校核章:完成上網登記即可列印報名表,並請儘速完成學校核章。

3、上傳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11583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5916日(星期三)晚上1159 分止。

二、比賽日期: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115930日(星期三)前公告於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 

()團體項目:自1151012日(星期一)起至1113日(星期五)辦理。

1、兒童樂隊及管弦樂合奏比賽日期:1012日。

2、管樂合奏(國小組)比賽日期:1014日。

3、行進管樂比賽日期:1030日。

4、打擊樂合奏比賽日期:1112日至13日。

 ()個人項目:自1151014日(星期三)起至113日(星期二)辦理。

 三、其他報名相關規定:

 ()個人項目需繳交逕行參加全國比賽意願申請表:符合本實施計畫第拾貳點第一項第4款者,須於115911日(星期五)前繳交「臺北市115學年度逕行參加全國比賽意願申請表」至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大專學生於111113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大專組同類組決賽第1名者,不得再參加該類組初賽及決賽。 

四、115學年度指定曲已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各類組若有修正及補充說明也統一公布於該網站,請參賽者須隨時上網參閱。本市國小組試辦項目指定曲已公告於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 https://www.tpcityart.tp.edu.tw/ ,請逕行下載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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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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