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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佈欄

公告:臺北市「小小美術家」114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

{{ $t('FEZ001') }} 薛純真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臺北市金華國小114學年度「小小美術家」兒童美術創作展校內實施計畫

  1. 參加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

  2. 送件時間:

時程

收件日期

 1.初審(學生交給美勞老師評審

10/15()-10/27(一)

 2.複審(美勞老師交給教學組

10/27(一)-10/30()

3.市賽收件(送交承辦學校)

12/0412/05(四、五)

  1. 參加辦法:

 

 

決選

  1. 每位學生挑選自己創作的三件作品(一次三件)填妥報名表(附件一)、作品標籤(附件二),參加初審(最多可送6件作品,填2份報名表,蓋

    2個章)

  2. 由各班美勞老師在班上評審,美勞老師於報名表上之初審評審欄位,勾選通過項目及評審結果,無名額限制,請盡量鼓勵所有學生參加。

  3. 初審獎勵依下表核章於 小畫家藝術護照 上。

  4. 美勞老師完成初審後,獲選參加「複審」的作品送交「教學組」辦理。

  • 未推荐複審的作品請美勞老師完成報名表的初審作業填寫後,於作品背面蓋初審章後退還給學生,不需送到教學組。印章請至教務處用印。

  1. 複審由教務處教學組承辦。

  2. 美勞老師於初審作品中挑選優秀作品1~5名,將參加複審名單填寫在參加名冊(附件三)中,連同全部「報名表」及獲選參加「複審」的作品,以班級為單位,整理好放在班級「美展袋」內,送至教務處教學組(僅送複審的作品)

  3. 由本校成立之評審小組進行評審,依比例給予「銅牌」、「銀牌」、或「金牌」獎項之鼓勵。

  4. 獲金牌作品將代表本校參加「春秋季兒童創作展」。

由承辦單位(內湖區碧湖國小辦理。

備註:

  1. 初審獎勵--每生每送三件作品就可以在小畫家藝術護照上核蓋認證章1,每年至多蓋認證章2(六件作品),三個認證章發初階獎狀一張,六個章發進階獎狀,九個章發高階獎狀。

  2. 老師注意事項:請老師於護照上核章(請至教務處蓋各階獎狀章及初審章),複審時只送作品,不送護照

初審獎勵

送件次數

獎勵方式

備註

繳交3件作品

核蓋認證章第一枚

  1. 通過初審後,請美勞老師於護照上加蓋認證章(老師的姓名章)

  2. 請老師於學生

    91827件作品繳交後,至教務處拿章,於護照上蓋各階獎狀章獎狀由教學組領到之後印發給學生。

再繳交3件作品,累積達6

核蓋認證章第二枚

 

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9

核蓋認證章第三枚

學校頒發初階獎狀一張

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12

核蓋認證章第四枚

 

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15

核蓋認證章第五枚

 

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18

核蓋認證章第六枚

學校頒發進階獎狀一張

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21

核蓋認證章第七枚

 

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24

核蓋認證章第八枚

 

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27

核蓋認證章第九枚,並填寫心得感想一份,詳附件九

學校頒發高階獎狀一張,並贈送教育局製發之紀念品一份

※獲得高階獎狀後仍繼續創作送件者,享有免參加校內複審、直接由學校送件參加決選,但請於報名表註明第幾次參加。

 

    
  1. 送件須知:

    (1)參加複審學生均需一次送交36作品

    (2)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以作品前、 

       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

    (3)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尺寸未符標準者,不予以審理。

    (4)每件作品均需在背面右下角貼上標籤(附件二),並填寫報名表(附件一),且作者務必在「小畫家的話」欄框中,寫明作者創作

       每件作品的想法,並請老師、家長寫評語或鼓勵的話

    (5)所需附件可在學校網站首頁「行政公告」處下載,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者,不予評審。

    (6)決選報名作品送件時應符合以上規定,未符尺寸標準者,一律不予受理審查及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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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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