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10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普通班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10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普通班代理(課)教師甄選,共計甄選普通班代理(課)教師1名,聘期自102年8月28日起,至103年1月20日止。
正取者應於102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時起至16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繳齊證件完成簽約應聘手續,逾時視同放棄,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正取考生榜示名單依錄取序位自左而右順序排列;備取考生榜示名單依錄取序位自左而右順序排列。榜示名單如下:
正取:從缺。
備取: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