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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轉知「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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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

 
遴薦對象及組別:推動生命教育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足為表率之人員。
(一)學校教職員工;並依教育階段區分下列五組:
1. 幼兒園組。
2. 國民小學組。
3. 國民中學組。
4. 高級中等學校組。
5. 大專校院組。
(二)優秀行政人員:對生命教育政策規劃及執行有具體顯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各教育主管機關行政人員或所轄學校校長。
(三)特殊貢獻人員:對生命教育政策或課程教材之研擬執行及人才培育等方面有具體顯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專家學者。
 
如有推薦人選  請最晚於4月30日前與輔導室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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