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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資料組|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月24日北市教終字第10630800100號函及教育部106年1月20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00658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
三、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欲報名者請於106年2月24日前向輔導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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