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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華國小

行政公告

103學年度「分享你知道的好人好事」寫作比賽(校內賽),歡迎五六年級學生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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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

103學年度「分享你知道的好人好事」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一、活動宗旨:有鑒於道德是為人處事最根本的基礎,且應從小由生活、語言、行為養成,故辦理本活動以推廣社會善良風俗,增進學生思辨與實踐能力。

二、參加對象:本校五、六年級在學學生。

三、報名方式:以班級為單位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於報名時間內填寫參賽報名表(附件一)經導師核章後,送交學務處生教組。

聯絡人:生教組李老師,電話:23917402822

四、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31022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報名表紙本需於報名時間內送達,逾時不候)

五、初賽:於1031028日(星期二)前於本校圖書室舉行,每班至多推派2名代表參加,經評選第一名須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複賽。

六、複賽:

(一)時間日期:1031122日上午9時至11時。

(二)比賽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新湖國小(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138號)

(三)報到時間:比賽當日上午830分至850分報到。

(四)複賽成績公告:於1031128日公告於新湖國小網站。

七、比賽相關規定及評分標準

(一)競賽題目以品德教育為主,題目不事先公開。

(二)競賽規定

1.使用學校所發稿紙寫作,否則視為無效。

2.題目現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須詳加標點符號;但不得使用鉛筆或紅色筆書寫。

3.賽後作品統一由承辦單位保存不發還參賽者。

(三)競賽評分標準(以總分決勝)

1.內容與結構(文章?意、段?要旨):占百分之五十。

2.邏輯與修辭(層次安排、表達技巧):占百分之四十。

3.書法與標點(版面美觀、字體工整):占百分之十。

(四)競賽員注意事項

1.時間以90分鐘為限(超過10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

2.一律用鋼筆或原子筆(限藍、黑色)。

3.題卷上不可書寫姓名、班級。

4.題紙、題卷均不得攜帶出場。

5.可攜帶辭典、字典及一字多音審定本。

6.競賽員進入競賽場地時禁止攜帶手機或擴音設備,若因手機鈴聲響或擴音設備音效影響比賽進行,扣總平均成績5分。

(五)其他注意事項

1.請在文章內容表達日常生活體驗到、看到的良行美德為主體,使用正楷字體。

2.獲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九、獎項及獎勵

     

     

     

第一名

1

獎品一份及獎狀一紙

第二名

1

獎品一份及獎狀一紙

第三至六名

各名次1

獎狀一紙

備註:各名次經評審會議決議,得不足額錄取。

十、經費來源:由校內學生活動相關經費支應。

十一、本計畫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後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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