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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10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五項藝術)校內初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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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金華國民小學10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10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

二、宗旨: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金華國民小學教務處

四、參加資格:臺北市金華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

五、比賽說明:

(一)比賽組別、類別及作品規格:(辦法及作品說明卡皆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組別

類 別

應 徵 組 別

參 賽 作 品 規 格 及 注 意 事 項

國小組

繪畫類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書法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一、  作品需落款,不可書寫校名,(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二、  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 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平面設計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一、 大小一律為四開(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二、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並以平面設計為限,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

漫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一、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二、  參賽作品不設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水墨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一、 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不得裱裝。

二、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版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一、大小以四開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二、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二)報名方式:(辦法及作品說明卡皆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1.10399(週二)起至923(週二)止,以班級為單位統一送交教務 處設備組報名。

      2.各項各組報名參加人數超過5人,將由校內美術專長老師進行評選。各類組作品各15件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3.報名時請依規定繳交作品及貼妥作品說明卡(一張浮貼,一張實貼)

      4.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指導教師亦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六、 賽務工作期程:

      1.收件日期:自10399(週二)起至923(週二)1700止。(逾時不受)

      2.評選時間:自103925(週四)起至926(週五)止。(暫定)

      3.結果公告:103101(週三)公告校內獲選作品。

      4.送件作品未入選者,於101(週三)起發還。

七、 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網址 http://www.tpcityart.tp.edu.tw/files/11-1001-26.php

八、 本辦法陳校長核可後辦理之,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小103學年度學生美術作品校內收件表

1.校內收件日期至923()17:00截止。

2.各項各組報名參加人數超過5人將由校內美術專長老師進行初選參賽。

3.同類組每人限送1件作品,創作人數1人;每人至多參加兩類。

4.參賽作品說明卡請實貼於作品背後右下方。(說明卡填寫不完整的作品,則無法受理評選)

5.請以班級為單位將作品統一送交 教務處設備組報名。

 

報名表  請從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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