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國小 年度重要美術比賽說明
※承辦單位:教務處設備組※
一. 學生美術比賽 (約9月中交件,每人每類最多交1件作品,最多參加2類)
(1)為五項藝術比賽(音樂、舞蹈、美術、偶戲、鄉土歌謠)之美術部分。
(2)9月中交件及校內初選,之後送臺北市比賽,北市獲獎後參加全國賽。
(3)教育部舉辦之全國性比賽。
二. 國際和平海報比賽 (約10月底交件,限交1件作品)
(1)約10月底交件及校內初選,校內第一名,送至獅子會參加分區比賽,獲獎再送全國賽,獲獎再送國際參賽。
(2)一至六年級皆可交件,唯因代表學校參賽之學生須滿11歲,所以校內第1名有年齡限制。
(3)民間單位舉辦之國際性比賽。
三. 臺北市兒童美術春季創作展 (約11月中交件,每人交3件作品)
(1)兒童美術創作展簡稱「美展」。
(2)每人交3件作品由班上美術老師初審5位學生,參加校內複審,獲金牌作品將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春季兒童創作展」選拔,獲獎後於臺北市指定學校公開展出。
(3)只要參加就可以在小畫家藝術護照上核蓋認證章一枚,蓋滿3個頒初階獎狀,蓋滿6個頒進階獎狀,蓋滿9個頒高階獎狀。
(4)教育局舉辦之臺北市比賽。
四. 世界兒童畫展比賽(約4月初交件,限交1件作品)
(1)校內初選,市政府教育局複選,藝術教育館決選。
(2)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主辦之全國性比賽。
五.臺北市兒童美術秋季創作展 (約5月初交件,每人交3件作品)
(1)兒童美術創作展簡稱「美展」。
(2)每人交3件作品由班上美術老師初審5位學生,參加校內複審,獲金牌作品將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秋季兒童創作展」選拔,獲獎後於臺北市指定學校公開展出。
(3)只要參加就可以在小畫家藝術護照上核蓋認證章一枚,蓋滿3個頒初階獎狀,蓋滿6個頒進階獎狀,蓋滿9個頒高階獎狀。
(4)教育局舉辦之臺北市比賽。
※詳細比賽辦法將於比賽前公告於金華國小網站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