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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謹訂98年8月28日假教職員返校朝會舉行第13屆教評委員改選投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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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投票公告
投票時間:98年8月28日上午9時
投票地點:本校圖書室


第十三屆教評委員選舉方式(依性別平等教育法)

※本校教評會置委員15人,除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3人為當然委員外,餘12人為選舉委員。

※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選(推)舉12人,男女人數各不得少於5人,委員中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候補委員人數為6人,男女人數各3人,於委員因故不能擔任時,依得票數高低順序遞補之,惟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詳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1條-(二))

※以全體教師為選舉人與被選舉人(當然委員除外)票選,由得票數最高前12人(兼行政4人、未兼行政8人)當選,未當選人員得票數前6人(兼行政2人、未兼行政4人)為候補委員。如任一性別委員未達委員總數3分之1,則以性別較多人員得票數較低者列為候補委員,另以未當選另一性別人員得票數較高者當選。

※有關本校教師評審委員之產生比例是否依年級、科別或兼行政別等設比例,業經本校95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會議決議通過:每學年度男性委員固定為5人暨每學年度教評委員比例為級任代表6人、科任代表2人及行政代表4人,另教師會會長不佔該級任代表比例。
                          人事室  敬啟9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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