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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華國小

行政公告

2008第四屆全國心智障礙者才藝大賽

{{ $t('FEZ001') }} kenting

{{ $t('FEZ002') }} 特教組|

*比賽主題:
1.表演藝術類主題:自由訂定
2.視覺藝術類主題:我的夢想
人人在心裡都有個夢想,生命充滿值得期待、值得發生的美好,歡迎您拿起您的創作工具與我們分享,告訴我們:如果我有…、如果我可以…、我好希望…,我們期待每一個來自於您的作品。

*報名辦法:
1.報名資格:舉凡8歲以上具特殊才藝之自閉症、智能障礙者,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2.報名方式:報名表可向各區承辦單位領取簡章或上網(http://www.papmh.org.tw)下載,填妥後附上:
3.報名時間:9月1日(三)~9月30日(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報名。
4.可跨區報名參賽,但不可重複報名。

分區範圍與比賽日期、地點:

區域

範圍

日期

比賽地點

區 域 初 賽

北區

台北縣、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

1018(六)

台北市議會B1大禮堂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507

中區

苗栗縣、台中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1018(六)

中山醫學大學大慶校區大禮堂

地址:台中市南區大慶街二段100

南區

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台南市、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1025(六)

國立台南大學雅音樓音樂廳

地址:700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

東區

花蓮縣、台東縣

1022(三)

國立花蓮啟智學校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六鄰中山路二段2號

總 決 賽

台北

北、中、南、東四區

表演藝術類:各組初賽冠軍者

視覺藝術類:各組初賽獲特優者

1122(六)

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大禮堂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

*比賽類別:

項次

類別

組別╱內容說明

年齡分組

備註

A

表演藝術類

1.音樂表演組:含歌唱、樂器演奏..

l      報名歌唱者注意事項:

歌唱(靜態):純歌曲演唱者,需現場伴奏或自彈自唱,不可播放伴唱帶。

歌唱(動態):歌曲演唱含舞蹈之熱歌 勁舞表演者,可放伴唱帶。

國小組

國中組

成人組(高中職或15歲以上者)

1.      自備之音樂光碟正版為佳。

2.      除鋼琴外,參賽者需自備樂器。

3.      因場地安全考量,啦啦隊不列入本屆比賽項目中。

 

2.舞蹈表演組含各種舞蹈表演,爵士舞蹈、街舞、民族舞蹈、現代舞

3.多元表演組表演中包含音樂、舞蹈或劇情表演的多元綜合演出,包括傳統民俗技藝表演等(不含啦啦隊)。

B

視覺藝術類

1.平面繪畫組(不含電腦繪圖)

國小組

國中組

成人組

1.      作品規格限4開或8開。

2.      獲選作品將於會場進行展覽。

2.立體造型組:包括裁縫/拼布/工藝/陶藝

    視覺藝術類 參賽方式:

1.      平面繪畫組作品規格限4開或8開。

2.      平面繪畫組作品請勿裝框。

3.      參賽者將作品掛號或快遞至各區主辦單位,請格外注意寄送途中作品之保存,若有毀損,請自行負責。

4.      若以捲筒方式寄送作品,請於捲筒外加註所有者姓名、聯絡電話。

5.      立體造型組作品為避免在運送過程中作品脫落或損壞,請附上作品照片一張,並加強作品定型與包裝。

 

其他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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