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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臺北市金華國民小學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8月26日北市教特字第1083081818號函及臺北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辦理。
二、宗旨: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金華國民小學教務處
四、參加資格:臺北市金華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
五、比賽說明:
(一)比賽組別、類別及作品規格:(辦法及作品說明卡皆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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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類 別 |
應 徵 組 別 |
參 賽 作 品 規 格 及 注 意 事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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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
繪畫類 |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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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類 |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
一、 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二、 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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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類 |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
一、 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二、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三、 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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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
一、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 二、 參賽作品不設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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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
一、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 ),不得裱裝(可托底)。 二、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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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
一、大小以四開(約 二、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二、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
(二)報名方式:(辦法及作品說明卡皆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1.自108年9月11日(週三)起至9月18日(週三)止,以統一送交班級導師,由導師統整後轉交教務處教學組。
2.各項各組報名參加人數超過5人,將由校內美術專長老師進行評選。各類組作品各1至5件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3.報名時請依規定繳交作品及貼妥作品說明卡(如附件,並黏貼於右下方)。
4.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指導教師亦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5.報名書法組學生,初賽以送件為原則,但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需依初賽承辦單位通知於108年10月28日參加現場書寫。
六、校內初賽工作期程:
(一)收件日期:自108年9月11日(週三)起至9月18日(週三)16:00止。(逾時不受理)
(二)評選時間:自108年9月24日(週二)起至9月25(週三)止。
(三)結果公告:108年9月27日(週五)16:00前公告校內獲選作品。
(四)送件作品未入選者,於10月份陸續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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