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DXIX333
{{ $t('FEZ002') }} 衛生組|
一、課程目標:增進市府同仁環境保育概念及提升環境相關專業人員之素養
二、課程內容與時間:含核心課程、專業課程及實務課程,共127小時(課程規劃與師資如附件),採分散訓練方式,於2個月內完訓。
三、研習對象:已通過環境教育機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之單位或各機關欲培訓之環境教育人員,且非環境教育相關科系畢業者。
四、評量資格:學員參加環境教育人員訓練課程,未於訓練期間任一課程缺課時數達該課程時數1/4以上者,且已修習完畢「環境教育法規」及「
環境教育課程設計」6小時以上者,受訓完畢後2週內舉行現場展演及3-4週內進行筆試評量;各科評量成績均及格者得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
管理辦法第9條以訓練方式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五、請各單位審慎遴選人員參訓,並請貴單位人事人員即日起於8月31日前至「臺北e大」(網址: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之『實體
班期專區』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六、研習訊息將逕以E-mail發送予參訓學員與貴單位人事人員,請多加留意。為免傳送漏失情事發生,研習訊息惠請貴單位人事人員再予轉知參訓
學員。
{{ $t('FEZ012') }}
{{ $t('FEZ013')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