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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公告「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所屬行政大樓、臺北體育館及臺北網球場之前方戶外區域自104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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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衛生組|

為保障民眾健康權益,營造戶外無菸環境,台北市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公告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所屬行政大樓、臺北體育館及臺北網球場之前方戶外區域,自104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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