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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普通班一年級級任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報名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二、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者須出具委託書)。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洽詢電話:2391-7402轉860。
四、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65歲以下(民國38年2月10日以後出生者);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各款之情事,並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得報名參加本校代理教師甄選。
(一)具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
(二)師資培育法中華民國92年8月1日修正生效後,於師資培育之大學開始修習並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含半年實習),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師資培育法中華民國92年8月1日修正生效前,已於師資培育之大學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或已於師資培育之大學開始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不含一年實習),並取得修畢之足資證明文件者。
五、遴選類別名額及聘期:
(一)遴選類別與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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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聘期 |
名額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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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班代理教師 |
103.02.10 ∣ 103.07.01 |
正取:1名 備取:若干名 |
本職缺為育嬰假職缺,職務為一年級導師。 |
(二)凡參加甄選者之應試成績未達本校訂定之錄取標準者,經本校教評會決議後,得不足額錄取。
六、報名費:
新台幣500元整(除於資格審查完成報名手續並繳費後發現資格不符者外,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七、應填繳表件:
(一)報名表:請以正楷詳細填寫,並貼妥本人最近三個月內1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
(二)准考證:請以正楷詳細填寫,並貼妥本人最近三個月內1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
(三)資格證件:請依個人所具資格,備齊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按順序分別裝訂成冊,正本驗後發還。
1、國民身份證(未攜帶國民身份證,或國民身份證所記載姓名、出生年月日不符者,均不得報名)。
2、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女性免繳)。
3、合格教師證書。
4、學經歷證件。
5、特殊及專長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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