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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再次重申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瀏覽股票、購物網站等非公務行為

{{ $t('FEZ001') }} chuan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為維護本府辦公紀律,再次重申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瀏覽股票、購物網站等非公務行為。請各機關學校將上開事項列為勤惰管理查察重點,並請各機關學校人事主管於公開會議中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府授人考字第1033005200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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