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chuan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邇來媒體報導本府部分同仁拖欠交通違規罰款一案,業已嚴重影響本府形象及聲譽,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同仁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自動繳清積欠罰款,如欠繳違規罰款經權責機關移送強制執行,案內公務人員、各級學校教育人員及職工依相關規定列入平時考核缺失,並作為年終考績(成、核)重要參考、約聘(僱)人員則列為次年度續聘(僱)之重要參據,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1年11月12日府授人考字第10132207400號函辦理。
二、請詳閱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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