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金華國小

行政公告

92年度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於100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不再辦理展期

{{ $t('FEZ001') }} dot

{{ $t('FEZ002') }} 資訊組|

1.自然人憑證目前效期為5年,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依現行規定僅限展期一次),共計使 用期限最長為8年。
2.為確保憑證使用之安全,92年度申辦自然人憑證之用戶,於100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不可再辦理展期。
3.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請用戶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IC卡工本費275元及e-mail信箱,親臨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