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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屆市長、第11屆議員暨第11屆里長選舉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宣導工作實施計畫(草案)
壹、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貳、 目的:
向臺北市選民闡揚第5屆市長、第11屆議員及第11屆里長選舉為政府推行民主憲政,落實民主政治之連貫措施與積極意義,宣示政府端正選風、反賄選、反暴力之決心與作法,加強國人對民主政治、選舉制度之正確認識,期使本市選民重視所擁有之選舉權踴躍投票,達到選賢與能之目標。
參、 宣導重點:
一、 闡揚第5屆市長、第11屆議員暨第11屆里長選舉之目的及重要性。
二、 報導選務工作實況並適時提醒民眾應行注意配合事項,宣導選民踴躍投票。
三、 呼籲民眾守法、守分、明理、明智,重視選舉權之行使。
四、 加強對候選人競選有關規定的宣導。
肆、 宣導要領:
一、 中心目標持續宣導:
以選賢與能,守法節約,強調選舉之參與及社會安定、國家安全之關聯性,提高投票率,為此次選舉宣導工作中心目標,作持續性之宣導。
二、 法令規章重點宣導:
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關選舉之法令規章、反賄選等為主,尤其是極須選民瞭解之事項為加強宣導重點。
三、 選務措施適時宣導:
對於重要選務措施及選舉人應行注意事項,適時機動作動態性之宣導。
伍、 宣導項目:
一、 法規宣導:
(一) 透過臺北市政府相關局、處暨各區公所利用各種活動,向民眾宣揚民主政治之重要措施。
(二) 製作有關全民參與踴躍投票、反賄選、重視選舉權之行使等海報,宣示本次三合一選舉之重要性。
二、 重要選務工作宣導:
(一) 針對選舉人、候選人有關之選務工作事項,加強宣導。
(二) 依據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規定,委請機關及新聞媒體刊登選務進行中各項重要公告。
(三) 選舉投票日(99年11月27日)之宣導;呼籲選民踴躍投票,提醒投票時間,自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及前往投票時應攜帶投票通知單、身分證及私章。
(四) 報導選舉結果:
投票日當天本選舉委員會將設置開票中心,計票統計透過網路提供電視及廣播媒體轉播,並設置及時開票系統,讓民眾可在本會網站查詢選舉結果。
陸、 宣導方法:
一、 編印宣導資料:
(一) 配合中央選舉委員會印製宣導標語張貼各區里公告欄及投票所,以擴大宣導。另印製選舉海報張貼各里公告欄,廣為宣導。
(二) 加強宣導投票方法,減少投票人因撕毀選票或攜出選票等構成違法行為。
(三) 提醒選民投票時通信產品之限制及規範,避免選民因不瞭解而違規。
(四) 鼓勵選民踴躍投票及注意選舉日投票起訖時間。
二、 編印選舉公報:
彙集各組候選人之號次、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出生地、推薦之政黨、學歷、經歷、政見及選舉投票等有關規定,編印選舉公報,分送本市各選舉人家戶,並分別張貼適當地點,以擴大宣導。另為協助視障選舉人了解各候選人之背景、政見,特錄製有聲公報,由區公所派員分送視障選舉人參考。
三、 網際網路宣導:
運用臺北市政府、各區公所及本會網站,將選舉訊息上網公告週知,宣導民眾注意本身權益。
四、 加強與新聞界及基層之聯繫:
(一) 設置媒體作業室,隨時發布選務消息,並適時舉行記者會,報導選務進行情形。
(二) 指定新聞發言人與新聞聯繫人安排媒體、記者實地採訪選務工作及競選活動。
五、 利用各種通路宣導:
(一) 透過臺北市各區、戶所電子看板、鄰里網頁、各級學校、大眾交通運輸(含捷運)、垃圾車、環保資源回收車等進行各項宣導公告選民周知。
(二) 請本市各區公所利用各種基層會議,加強宣導。
柒、 本計畫內容所需各項經費由選舉經費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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