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QRJBW323
{{ $t('FEZ002') }} 教學組|
請詳閱徵畫簡章。
一、徵集對象: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二、參加作品: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二)組別:國中組、國小 1~6 年級(共六組)、幼兒園組
(三)規格:
1.個別創作 40x55 公分以內形狀不拘,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四)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自由命題)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由命題)
3.客庄風情 (以客家人文活動、客庄景觀風情…等自由命題)
(五)標籤統一規格以 A4 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並以正楷打字填入各欄,(字跡潦草、辨識不明
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 聯實貼,乙聯浮貼(甲、乙聯資料請確
實填妥一致)。
三、送件日期:
(一)初選:請於4月20日-24日將畫作送交教務處教學組林老師,屆時按規定將初選件數依各縣市政府教
育局、處指定之送件時間送達承辦學校參加複選。
(二)複選: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自行辦理複選,並將作品於 5 月 10 日前寄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43
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並附複選評選委員名單及各年級入選總數統計表(表格自訂)。
(三)決選:民國 109 年 5 月下旬在臺北市(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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