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kenting
{{ $t('FEZ002') }} 體育組|
一、依教育局107年6月5日北市教體1076005744號令修正發布「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謹針對案內部分意涵易誤解疑義及修正重點處,說明如下:
(一)要點三:「......設籍本市,申請時仍接受專長項目訓練,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得分別申請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所謂申請時仍接受專長項目訓練,其意旨應為學生在就讀學校有參加本局核定之重點發展運動項目者為主,校內社團及校外專屬個別指導或團體訓練者,不適用本要點。
(二)要點三(一)2規定:「依據『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所招收重點發展運動項目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始得申請助學金,而非以學生入校後參加該校重點運動項目者即認定該生有助學金申請之資格。
(三)培訓補助金補助對象分為「卓越」及「績優」,並提高培訓補助金補助額度。
(四)為銜續訓練,增進培訓績效,為本市爭取競賽佳績,並參酌國內外賽事辦理年度,調整培訓補助金補助對象參考成績依據為「最近一年內」。
三、107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方式如下:
(一)本學期賽事採計自107年2月1日至108年1月31日止。
(二)配合校內行政作業時程,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08年2月23日(星期六)前檢附以下資料裝訂後繳予導師,後送體育組長彙整進行初審。
1、申請表(填妥)。
2、戶籍謄本。
3、成績證明文件。
四、如查有偽造情事者,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追繳已核發之補助金。
五、相關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註:本校重點發展運動項目為田徑(競技)、游泳(競技)、扯鈴(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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