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chuan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為落實員工照顧及「助你好孕」政策,請同仁依個別需求踴躍參考運用臺北市政府特提供本市立案之托兒所、托育中心及幼稚園等相關資訊,請逕洽該等機構所提供員工子女享有優惠之托育措施。
說明:
一、為滿足本府員工托育需求暨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爰特提供下列本市立案之托兒所、托育中心及幼稚 園等相關資訊,請各機關學校儘速辦理設置托兒設施或洽請臨近托兒所、托育中心及幼稚園提供員工子女享有優惠之托育措施,並請將該下列資訊公告轉知同仁依個別需求踴躍參考運用:
(一)臺北市私立安東托兒所兼辦托嬰中心等8家本府特約托育機構一覽表或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住宅及
福利委員會網站/公務福利e化平台/好康優惠專區/優惠商店專區/托兒、托嬰、課後托育查詢。(附件1)
(二)本府社會局提供12家本市立托兒所、15家本市公辦民營托兒所、412家本市私立托兒所、28家本市私立托嬰中
心、199家本市私立托育中心、10個本市社區保母系統、1家本市兒童托育資源中心及1家親子館之地址、電話或
逕至該局網站/托育服務/福利據點查詢。(附件2-9)
(三)本府教育局提供159家本市私立幼稚園之地址、電話或逕至該局網站/科室業務/幼兒教育科/熱門公告查詢。(
附件10)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提供之180家本市特約優惠托育機構之地址、電話或逕至該會網
站/公務福利e化平台/好康優惠專區/優惠商店專區/托兒、托嬰、課後托育查詢。(附件11)
二、另本府勞工局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及「臺北市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實施辦法」規定,以及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規劃期程,有辦理公私立機構或機關托兒措施或設施之補助作業,凡僱用250人以上,已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之公私立機構或機關(含本府各機關學校),可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後,申請補助案送至該局辦理審查,審查通過者,再送中央主管機關核予補助,請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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