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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公告教育部辦理108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一案。

{{ $t('FEZ001') }} SGHFD309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教育部108326日臺教社()字第108004184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旨揭認證考試訂於108810日(星期六)舉行,並於108 412日至同年510日受理網路報名,及提供團體報名服務。歡迎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大學師生報名。

  四、為鼓勵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及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相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 訊登載於「教育部108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 edu.tw),或可電洽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02)2321-0191;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五、另為推廣旨揭考試,教育部特開放全國國民中小學申請認證教具(限量2,000份,依申請填報時間之順序發放,送完為止),詳細內容及相關規定請詳閱線上申請表: https://goo.gl/forms/M1onXwYI55ZlHjz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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