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KHCWQ335
{{ $t('FEZ002') }} 衛生組|
主旨:函轉本市法務局、社會局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 分會合作試行辦理消費爭議法律諮詢、債務清理法律扶助 及社會福利。
說明: 一、依據市府法務局107年8月13日北市法服字第1076018994號 函辦理。
二、旨揭試辦服務期間,自107年8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於每週 一、四上午9點至12點,假市府1樓中央東區「消 費諮詢及法律扶助」辦理,惠請各校協助宣導, 有相關需 求之教職員工與民眾於辦理期間可至現場直接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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