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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資料組|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5年3月11日桃教學字第1050018394號函辦理。
二、105學年度如欲申請個案轉介至楊梅國中秀才分校,請依簡章規範內容及文件格式,依期程提出申請轉介,學年初轉介於105年4月1日至105年5月9日止;學年中轉介於每年7月至次年3月底間辦理。
三、學年中轉介個案經社政單位評估者,由學生在學學籍學校準備申請資料併同社政單位評估報告,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請;無社政單位評估者,由學生在學學籍學校準備申請資料,向該校秀才分校提出申請。
四、另申請資料應繳交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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