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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102年度員工健康檢查,請已核准健檢之同仁於本年11月底前,撥冗至各公私立醫療院所進行健檢

{{ $t('FEZ001') }} chuan

{{ $t('FEZ002') }} 人事室|

一、

為利員工身心健康之維護,學校編列預算補助員工健檢經費,期能藉此鼓勵員工養成健檢之習慣,適時提醒同仁養成運動習慣及注意自身健康,並鼓勵每年參加健康檢查,以落實自主性健康管理,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效果。

二、

請已核准健檢同仁,檢查方式係由各受檢人自行選擇合法設立之公私立醫療院所機構進行健檢,並依補助金額核實給予公假半日至2日,請於11月底前檢據至人事室完成核銷;如未滿40歲公務人員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得以每21次公假登記前往受檢,並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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