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金華國小

行政公告

本校102學年度太魯閣族語、泰雅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公告

{{ $t('FEZ001') }} chuan

{{ $t('FEZ002') }} 人事室|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102學年度太魯閣族語、泰雅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年6月5日北市教國字第09704403100號函。
(二)教育部97.5.28台參字第0970089415C號令修訂「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
二、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02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6時止。檢同有關證件親自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三、甄試日期及方式:
1、甄試方式:口試(由應試者當場抽籤決定口試順序,口試時間以十分鐘為限)。
2、甄試日期:中華民國102年7月4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9時整。(上午8時30分至9時整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四、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臺北市愛國東路79巷11號)。
       電    話:(02)23917402-860
五、報名資格:
(一)具特定科目、領域專長,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二)參加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取得能力證明,及族語支援教學人員研習取得研習證書者。
六、甄試類別名額:太魯閣族語、泰雅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各一位。
註:每星期一上課,課表依實際需求調配。
七、支薪:依實際授課之時數支給鐘點費(每節320元)。
八、應填繳表件:
(一)報名表(請以正楷詳細填寫,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一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
(二)資格證件:請將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1、國民身份證。(未攜帶國民身份證,或國民身份證所記載姓名、出生年月日不符者,均不得報名審查)。
          2、符合第五項行政機關認證合格後,發給合格證書並取得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進用資格。
          3、其他相關學經歷。
九、錄取事宜:
    (一)錄取名額:太魯閣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正取一位,備取若干位。
                    泰雅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二)錄取名單於102年7月4日(星期四)經教評會審核通過後,公布於本校校門口及本校網站首頁之處室公告上,請自行查察。本校網址:http://www.cups.tp.edu.tw
    (三)正取者應於102年7月5日下午16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繳齊證件完成簽約應聘手續,逾時視同放棄,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四)錄取者均應履行本校聘約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事項,並參加本校所安排之教育知能相關           研習及訓練活動。
十、附則:
(一)經錄取聘用後若發現有違反報名資格規定,以及繳交之證明文件,有不實及不符之情事者,
     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並追繳所領薪資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代理期間如因教學不良或表現不佳,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童權益,本校得隨時解除代理職務。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