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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炎夏『漫』活,創意說『畫』」—102年暑期 少年兒童犯罪預防四格漫畫徵稿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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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生教組|

 主辦單位:法務部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社團法人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一、    活動目的

希望透過趣味漫畫徵稿活動的舉辦,以漫畫特有的聯想、趣味、幽默、誇張的方式,引發少年兒童對犯罪預防相關議題的注意,加強少年兒童犯罪預防觀念,進而達成宣導預防少年兒童偏差行為及保護自己免於被害資訊,營造少年兒童健康成長之優質生活環境。

 

二、    徵件主題

以四格漫畫方式表現兒童少年犯罪防治主題,可從日常生活中怎樣避免犯罪或預防成為犯罪被害人等方向進行發想。

 

三、    參賽組別

      共分四組:國小A組(一~三年級)、國小B組(四~六年級)、國中組、高中組。

*參賽組別以101學年之在學學籍為準。

四、徵件規格

1.   以圖畫紙四開(39 × 54 公分),格式以四格漫畫為限。

2.    作品的構圖、用色、創意及技巧,請自由發揮,以生動活潑之方式表達主題意義及重點。畫面輔以精簡文字而仍能呈現創意之幽默漫畫為上選,請儘量以圖案意象的聯想、誇張、隱喻、比擬來表達情感張力與戲劇情節。

3.   取材可參考法務部「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站(http://tpmr.moj.gov.tw/kids/html/index.html

 

五、收件方式

1.10271日至831止,以郵戳為憑。

  2.來件請附報名表,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2號 國語日報社,並註明「炎夏『漫』活,創意說『畫』收」。           

3.洽詢電話:02-23921133,分機13051306

  **小叮嚀:郵寄作品請妥善包裝勿折疊,避免污損。

 

六、獎項獎勵

每組前三名各一名,佳作各五名。

第一名:每名圖書禮券五千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每名圖書禮券三千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每名圖書禮券二千元,獎狀一紙。

  作:每名圖書禮券一千元,獎狀一紙。

 

七、注意事項

1.作品內容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

2.參賽作品評定後,獲獎者由主辦單位以書面通知參賽者,並於評選會議後將獲獎名單刊登於法務部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

3.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法務部所有,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之情況下,有重製、廣告宣傳、網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之權利。

4.每人參賽作品以一幅為限,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一稿不得二投,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 證屬實者,責任自負。

5.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7.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炎夏『漫』活,創意說『畫』」

 

102年暑期少年兒童犯罪預防四格漫畫徵稿活動報名表

基 本 資 料

參賽組別

□國小A組(一~三年級)     □國中組

□國小B組(四~六年級)     □高中組                

作者姓名

 

學校名稱

(暑假前就讀)

縣市:

學校:

年級  班別

      

電話地址    

住宅:                 手機:

地址:                                      

電子信箱

 

 

備註:報名表請粘貼於作品反面。           

         作者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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