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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102年度傑出市民遴選作業,自102年4月1日起至102年7月31日止受理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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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傑出市民遴選作業,自102年4月1日起至102年7月31日止受理推薦。

凡本市市民品德操守良好,最近3年內有下列事蹟之ㄧ者,得由個人或機關團體推薦參與傑出市民遴選:

1.發明或著作,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定,對本市市政建設卻有重大貢獻者。

2.對本市市政興革提出具體建議或改進措施,經本府採納辦理,有重大具體績效者。

3.積極參與推展社會公益活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大貢獻者。

4.對國民外交具有重大績效者。

5.具有其他特殊優良事蹟,足堪社會表率者。

本市市民具上開事蹟者,得依規定由個人或機關團體詳細填具推薦表1式2份連同相關佐證資料,函送本府民政局進行審查及遴選作業。推薦表申請檔案請自行至民政局網頁http://www.ca.taipei.gov.tw檔案下載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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