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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紫錐花運動元年創意口號競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
今(101)年定為紫錐花運動元年,為傳播「紫錐花運動」健康、反毒及愛己愛人之意象,各校透過導師班級輔導,協助學生共同討論製作創意口號參加競賽,激發學子對紫錐花運動的參與感及創新觀念,特訂定本計畫。
二、依據教育部101年10月1日臺軍(一)字第1010177931號函辦理。
三、參加對象
區分高中職校組、國中組及國小組等3組。
四、競賽及評選方式
(一)送件:
1.各校先行辦理校內初賽,以班為單位透過導師輔導之班級集會,並以討論決議方式,產生一則創意口號(另各校應將績優作品於學校網頁、公布欄、跑馬燈等方式呈現,擴大宣導成效)。
2.每校均須擇優作品1件參賽,請於101年11月19日前將報名表(如附件1)免備文送局辦理。
(二)評選標準:
能清楚傳達紫錐花運動之意涵,以主題融入、創意構想、口語流暢列為評分項目,配分標準詳如評分表(附件2)。
(三)評選作業:
各校於101年11月19日前將績優作品免備文送局,並本局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五、獎勵(採分組評選)
(一)各組第一名:1名,圖書禮券3,000元,頒發團體獎狀乙幀。
(二)各組第二名:1名,圖書禮券2,000元,頒發團體獎狀乙幀。
(三)各組第三名:1名,圖書禮券1,000元,頒發團體獎狀乙幀。
(四)各組佳作:3名,圖書禮券800元,頒發團體獎狀乙幀。
六、其他
(一)本競賽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本局決定競賽停止或延期辦理。
(二)限國內外未曾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同一作品請勿兩投。
(三)參賽作品應確實遵守著作權之各項法令規定,如有侵權行為本局得撤銷得獎資格,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函報本局作品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地域、時間、次數與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得無償典藏、重製、發行及利用。
(五)辦理本計畫有功人員,請各校秉權責核實獎勵。
(六)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通報及公布於本局軍訓室網站(http://enc.moe.edu.tw/)公告。
八、本實施計畫聯絡人:本局軍訓室吳文宏教官。電話:(02)2725-6442
傳真號碼:(02)27252869,E-mail:waching@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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