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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轉知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112學年度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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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註冊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23518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請辦法重點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家庭國中小學生。

1、學業成績獎助金: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才藝競賽獎助金:應附特殊表現或競賽證明(如獎狀、證照影本)。

(二)申請期間:112年11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

三、檢附申請辦法1份,倘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電話:0900-298-222,電子信箱skutw4756378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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