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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公告:臺北市11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代表遞補申請及全國賽報名重要期程

{{ $t('FEZ001') }} ACPPX351

{{ $t('FEZ002') }} 學務處|

一、本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取得本市代表資格之團體及個人, 若因故無法參加全國決賽,個人項目 應於 110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團體項目應於 110 年 11 月 30 日 (星期二)前函報教育局同意,並副知中正高中 。依實施 計畫拾壹之錄取名額及遞補資格規定辦理遞補。遞補申請 期程說明如下: (一)符合遞補條件之參賽者 ,個人項目請於11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 前;團體項目請於 110 年 12 月 1日(星期三)前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完成遞 補申請,不須寄交紙。 (二)遞補結果於110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公告在臺北 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取得遞補本市代表權資格 者,應依「臺北市11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第 玖、報名規定:四、代表本市參加決賽(三)之規定辦 理報名。 (三)遞補者須等公告結果後依全國賽報名期程辦理報名。

二、全國賽報名期程: (一)取得本市全國決賽代表資格者及逕行全國賽之團體及個 人,均依下列期程及方式辦理報名。 (二)請於11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六)起至12月15日(星期 三),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之全國賽決賽報名系統進行 報名(網站連結https://web.arte.gov.tw/music /default.asp),完成後列印書面報名表一份。 (三)書面報名表須經就讀學校蓋印(大專院校由系、所、院蓋 章戳),並統一由就讀學校於 110 年 12 月 15 日(星 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親送或 郵寄本市承辦報名 全國決賽學校,信封封面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 表」。書面報名表郵寄地點:臺北市立中正高中社團活 動組(11287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 77 號)。

三、請參賽者及各校承辦人務必掌握辦理期程,逾期者將無法 報名全國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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