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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轉知教育部「107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1份,鼓勵推薦優秀終身學習者,如有推薦名單,請於108年6月21日(星期五)與輔導室資料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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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資料組|

一、教育部希冀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提供平臺鼓勵全國民眾參與,特選拔終身學習楷模,宣導得獎楷模的終身學習優良事蹟,作為全民模範,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 

二、參加資格與條件如下:
(一)未曾獲得全國終身學習楷模獎項者。
(二)設籍本市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足為學習表率者。
(三)個人能持續終身學習,因應社會變遷,善用學習資源,並能熱心分享學習經驗,具有卓著績效者。
 
三、符合條件者請檢送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至輔導室申請,表格請逕至「教育部107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專區」網站下載(網址:https://sce.ntut.edu.tw/p/404-1034-7945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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