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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2017 我愛 臺北 」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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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訓育組|

 「2017 我愛 臺北 」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推廣攝影類館藏特色圖書,鼓勵閱讀地方文獻,培養良好休閒活動及興趣。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立圖書館松山分館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參加對象:分為國小、國高中、大專社會三組(以106年9月起之年級分組)。

五、比賽主題:

以「 我愛臺北 我愛臺北 」為主題, 」為主題, 」為主題, 照片可具體呈現臺北市的特色與風貌、人文與藝術、前瞻與進步者。

六、作品規格

1. 傳統相機底片或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均可參賽,作品需沖洗5x7吋(長邊不得少於7吋,短邊不限)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重製、抄襲、翻拍、留邊、裝裱;連作不收,每人至多20張為限。

2. 不得以電腦後製方式改變原有影像(如加色、加字、彩繪、合成、接圖等)。

3. 不符合規定者以棄權論。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月30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前之開館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參賽作品因郵寄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八、收件地點: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88號7樓 臺北市立圖書館松山分館收,信封上註明“參加「我愛臺北」攝影比賽”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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