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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10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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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金華國民小學10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10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
二、宗旨: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金華國民小學教務處
四、參加資格:臺北市金華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
五、比賽說明:
(一)比賽組別、類別及作品規格:(辦法及作品說明卡皆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組別
類 別
應 徵 組 別
參 賽 作 品 規 格 及 注 意 事 項
國小組
繪畫類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書法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一、 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二、 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 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平面設計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一、大小一律為四開(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二、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並以平面設計為限,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
漫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一、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二、 參賽作品不設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水墨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一、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不得裱裝。
二、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版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一、大小以四開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二、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二)報名方式:(辦法及作品說明卡皆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1.102年9月9日(週一)起至9月23日(週一)止,以班級為單位統一送交教務 處設備組報名。
      2.各項各組報名參加人數超過5人,將由校內美術專長老師進行評選。各類組作品各1至5件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3.報名時請依規定繳交作品及貼妥作品說明卡(一張浮貼,一張實貼)。
      4.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指導教師亦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六、賽務工作期程:
      1.收件日期:自102年9月9日(週一)起至9月23日(週一)17:00止。(逾時不受)
      2.評選時間:自102年9月25日(週三)起至9月27(週五)止。(暫定)
      3.結果公告:102年10月1日(週二)公告校內獲選作品。
      4.送件作品未入選者,於10月1日(週二)起發還。
七、 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網址 http://www.tpcityart.tp.edu.tw/files/11-1001-26.php
八、 本辦法陳校長核可後辦理之,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小102學年度學生美術作品說明卡
1.校內收件日期至9月23日(一)17:00截止。
2.各項各組報名參加人數超過5人將由校內美術專長老師進行初選參賽。
3.同類組每人限送1件作品,創作人數1人;每人至多參加兩類。
4.參賽作品說明卡請實貼於作品背後右下方。(說明卡填寫不完整的作品,則無法受理評選)
5.請以班級為單位將作品統一送交 教務處設備組報名。

作品說明卡 請由附件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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