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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生教組|
「憤怒蘿拉屠毒記」社群版網路遊戲競賽:
1. 登入方式
(1). 進入「熱血反毒 青春起藝」活動官網www.antidrugs.com.tw,點選首頁下方連結即可連至「憤怒蘿拉-末日屠毒記」社群版遊戲頁面。
(2). 上FACEBOOK社群網站搜尋「熱血反毒 青春起藝」粉絲團,即可連至遊戲頁面。
(3). 首次登入遊戲必須點選「讚」後,方可進入。
(4). 因社群版遊戲與FACEBOOK網站平台結合,必需先申請FACEBOOK之帳號方可使用。
以遊戲中闖關並獲得金幣的模式,累積抽獎機會,爭取高額獎金,同時達到寓教於樂的目的。社群版遊戲中分為四道關卡,可在每一關卡內,以該關卡的遊戲方式賺取金幣,以每獲得10,000個金幣即可累積一次抽獎機會為目的,每位玩家累計抽獎次數不限,總共有30個名額提供遊戲玩家競逐。
2. 參與對象
社群版遊戲之參賽者不分國籍,皆可參與社群版遊戲與抽獎,惟同一參賽者不得重複獲獎。
1. 活動期間 自100年9月23日〈週五〉18時起至100年11月18日〈週五〉24時止。於此期間內參與社群版遊戲,可於遊戲中闖關並累積金幣,兌換網路遊戲抽獎之機會。 獎勵辦法 (1)頭獎:共1名,奬金50,000元。 (2)貳獎:共2名,每名奬金25,000元。 (3)参獎:共3名,每名奬金10,000元。 (4)肆獎:共4名,每名奬金5,000元。 (5)特獎:共5名,每名奬金4,000元。 (6)普獎:共15名,每名奬金2,000元。 2. 預期效益 以遊戲引導學習,將拒絕毒品的觀念深耕於青少年的價值觀中,達到寓教於樂,宣導勝於防堵之目的。 (二)提供「憤怒蘿拉屠毒記」單機版遊戲下載: 將「憤怒蘿拉屠毒記」社群版之網路遊戲獨立製作為簡易單機版遊戲,以引導年青學子透過電玩遊戲吸取更多元的反毒與健康知識,從小奠定拒絕毒品,健康過生活的基礎。因此,除進入「熱血反毒青春起藝」活動官網www.antidrugs.com.tw,可點選首頁下方下載遊戲外,亦同步建置於法務部「無毒家園網」及教育部「校園春暉專案」網頁中。 (三)辦理「熱血反毒 青春起藝」創意歌舞競賽: 1.辦理期間 2.參賽組別 (1)青少年組:高中職(含)以下在學學生。 (2)青年組:大專校院(含)以上在學學生。 (3)社會組:社會人士。 3.參賽資格 (1)參賽者不分國籍皆可報名。 (2)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可重複報名參賽,惟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報名參賽,若發生同作品重複參賽,主辦單位得取消重複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3)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所有,不可代為報名。如該作品並非參賽者本人所創作,參賽者於報名前須取得原創作者之授權同意書始得報名。 4.參賽形式 (1)以99年「戰毒」得獎作品為素材,改以音樂、舞蹈、戲劇、 或其他不同型態的表演方式重新詮釋(法務部「戰毒」音樂、 文章、影片類得獎作品回顧,與最新活動訊息,可詳見活動官 網www.antidrugs.com.tw。)。 (2)以反毒為主題自由創作,不限形式、風格、語言。 (3)作品長度規範為3至4分鐘,合理差異秒數為正負5秒。 5.作品規格 (1) 請於活動官網www.antidrugs.com.tw下載報名表、著作授權 書(附錄1、2),並以A4直式橫排列印填妥。 (2)音樂類須以包含歌詞及曲譜的形式參賽,並將作品錄製並轉 成WMV檔或MP3格式,一首曲目為獨立一項作品,併同報名 表電子檔、歌詞WORD檔及樂譜電子檔燒錄成資料光碟一式3 份,附帶歌詞與樂譜紙本一式3份、報名表紙本一式3份、 著作授權書正本一式1份繳交承辦單位。 (3)舞蹈、戲劇、表演類等作品須拍攝錄製成影片,並轉為WMV檔 與AVI檔格式,併同報名表電子檔燒錄成資料光碟一式3份, 附帶報名表紙本一式3份、著作授權書正本一式1份繳交承辦 單位。 ※ 上開二類作品,不分類評選,作品如有引用版權音樂需另檢附音樂公播授權書正本一式1份。 (4)若經審查發現參賽作品不符合上述秒數〈3至4分鐘,合理差異秒數為正負5秒〉之規範,則喪失評選資格。 6.作品繳交方式 (1)依參賽組別備妥報名資料,以郵寄方式或親送至:1000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8號3樓,「奧蘭朵公關顧問有限公司反毒創意競賽小組」收(郵寄時請註明:避免光碟折疊毀損)。 (2)反毒創意競賽活動洽詢服務專線:02-2371-2998#215;傳真:02-2371-8733、連絡信箱:eddy@oriental-ad.co m.tw〈網路郵寄報名無效〉 (3)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7.評選辦法 (1)初選:從光碟中,依主題切合度〈40%〉、創意表現〈30%〉、整體表演與協調性〈30%〉等三項進行評選後,各組別選出正選6隊、備選2隊參與決選。 ※不論第一類或第二類作品,入選後,均須到場參加決選,否則,視同放棄資格。如正選隊伍放棄資格時,由承辦單位通知備選隊伍,依次遞補參賽。 (2)決選:於決選當日(100年11月18日)依主題切合度〈40%〉、創意表現〈20%〉、整體表演與協調性〈20%〉、舞台表現〈20%〉等四項,採分組不分類之方式進行評審現場評分,各組別選出前3名與佳作3名,並於現場公佈成績與頒獎。 8.獎勵辦法 (1)金獎:每組1名,獎金30,000元、獎座乙座、證書乙份。 (2)銀獎:每組1名,獎金25,000元、獎座乙座、證書乙份。 (3)銅獎:每組1名,獎金15,000元、獎座乙座、證書乙份。 (4)佳作:每組3名,獎金各10,000元、證書乙份。 ※本案之奬項,採分組不分類之方式進行 9.入圍暨得獎名單公佈 (1)決選入圍名單(含正選及備選)將於初選結果確認後3日內公告於活動網站之最新消息中,並以電話通知入圍者。 (2)決選暨頒獎典禮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之最新消息中。 (3)得獎名次於決選暨頒獎典禮當日採現場評分方式公佈,並於頒獎典禮後3日內公告於活動網站之最新消息中。 (4)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該組別獎項可依實際狀況調整或從缺。 10.注意事項: (1)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得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向參賽者請求賠償。 (2)決選入圍者需無條件配合主辦單位舉行之決選暨頒獎典禮綵排與影片播放事宜。 (3)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賽作品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請自留備份,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4)郵遞者建議以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寄。參賽作品若因郵寄途中遇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主/承辦單位將不予負責。 (5)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並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複製及造假他人作品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與獎金,獎項與獎金不予遞補。 (7)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仍屬創作者所有,但法務部與教育部有無條件、不限時間、場合之使用與複製宣導或出版(包括有聲、無聲之出版品)等公益推廣使用之權利,且如為推廣公益活動邀請得獎者出席或參與表演時,得獎者有配合活動之義務。 (8)參賽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否則主辦單位有權視情節輕重取消參賽資格。 (9)活動獎金當場發給並完成簽收,奬座及證書將依據參加者填寫資料寄發,請依規定詳填資料,若地址不明確或填寫錯誤,導致無法寄發時,不得歸責主辦單位。 (10)得獎者所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1)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直接取消參賽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12)得獎金額依稅法規定超過新臺幤貳萬元者,於獎金發放同時,依法代扣繳10%稅額。 (13)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且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14)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11.預期效益 以音樂、舞蹈、戲劇、或其他不同型態的表演方式呈現,鼓勵年青人培養團隊合作精神、發揮反毒創意,並以更正向、多元的管道來紓解壓力、揮灑青春、遠離毒害,讓社會更健康、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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