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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公告【正向管教】101年度國民小學教師「正向管教」教案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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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生教組|

臺北市101年度國民小學教師「正向管教」範例甄選實施計畫

ㄧ、依據:
(一)教育部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臺北市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強化教師及學校正向管教知能,提升班級經營成效。
(二)鼓勵教師及學校發展正向管教策略,落實教師輔導管教功能,培養學生健 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區芝山國民小學
四、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1年10月12日止,請將書面檔及電子檔逕送臺北市士林區芝山國民小學(地址:111 臺北市士林區德行東路285號)。
五、參加對象:每校至少繳交一件作品。
六、經費:由教育部101年度「友善校園」專款支應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七、預期效益:教師經思考及研究正向管教方式,能提升教師正向管教與班級經營知能,注重人權民主法治之環境,營造更友善之校園。
八、獎勵:(一)相關承辦人員依權責辦理獎勵。
          ()獲選優勝作品之教師由教育局辦理敘獎。
九、甄選類別:分「班級經營」及「個案輔導」二種類別。
十、甄選內容:
(一)以學校行政團隊或教師所採取之校園正向管教範例為主,以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       習慣,減少學生不良行為及習慣,以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二)應包含「範例架構」、「延伸學習」、「回饋與建議」、「心路手札」及「參考資料」等(請參考附件1)。
十一、字型規格、評選標準及錄取名額:
(一)字型規格:標題字型為16號標楷體,大綱字型為14號標楷體,內文字型為12號標楷體單行間距。
(二)評選標準:
 1. 範例整體架構之完整性(20%)
 2. 是否符合正向管教之概念(25%)
 3. 實際運用及記載之效益及詳實性(35%)
 4. 特色或創意(20%)
5. 內容以10頁為限(含封面,不含報名表及授權書),超過者不予評選。
(三) 錄取名額:由教育局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針對二種類別各作品進行審查,依評審成績,錄取特優2名、優選6名、佳作6名,並得依參加件數與作品水準酌予調整或從缺。
十二、優勝獎勵:獲選「特優」者,除公開辦理表揚與發表外,並由教育局敘嘉獎2次,獎狀乙紙,禮券3000元;獲選「優等」者敘嘉獎乙次,獎狀乙紙,禮券2000元;獲選「佳作」者由教育局敘嘉獎乙次,獎狀乙紙,禮券1000元。
 
十三、注意事項:
(一) 甄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請勿抄襲他人作品,以免觸犯智慧財產權。
(一) 甄選之作品可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報名,團體報名以五人為限。
(二) 請參選教師或團隊務必填寫報名表及授權書(附件2、3),並於期限內函送。
(三) 作品之著作權仍屬原作者所有,但必須無償授權教育局(部)非營利用途之使用,以利校園教育之推廣工作。
(四) 援用他人資料請註明出處,如係「引用」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 甄選作品及相關資料請一併提供內含電子檔之光碟,若有實際活動資料或輔助教材,也請一併附上,以供評審參考。
 
十四、本計畫奉 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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