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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97年度臺北市交通安全創意教學教材設計優良方案徵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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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生教組|

壹、   計畫依據:行政院「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工作執行計畫。

貳、   活動目的:

徵選優良創意之交通安全教學活動設計方案,供教師教學參考運用;激勵教師進行教學專業技能研發,並鼓勵學生參與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

參、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單位: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肆、   徵件主題:交通安全教育(以大眾運輸系統為主題,如公車、捷運)

伍、   徵件日期:97925(週四)起至971024日(週五)止。

陸、   收件地點:

一、   文昌國小訓導處: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65120號。

二、   聯絡人:王格忠主任;電話:2836-5411#130;傳真:2836-2943   

E-mailwang3543@tp.edu.tw

三、   請各校統一報名送件,每件作品應依參賽項目檢具(1)報名表(如附件一、二)(2) 智慧財產切結書 (如附件三)(3) 作品授權書 (如附件四)

柒、   徵件規範及類別

一、   徵件規範:

(一)   教師組徵件報名表詳附件一;學生組徵件報名表詳附件二。

(二)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並應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詳參附件三)

(三)   參賽作品經評定未入選者,各校應於期限內領回(取件日期屆時將函知各校),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賽作品,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詳參附件四)

二、   徵件項目、組別及參賽對象:

【教師組】

(一)   交通安全教學教材製作比賽

1.   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及實習教師。

2.   徵件組別:計有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及國小低年級組等4組。

3.   徵件說明:

(1)    本項係指實際運用於交通安全教育教學之教材與教具等實物,並應說明教具之使用目的、使用方法、使用情境、教師操作說明、配合之教學主題、使用成效、省思等。不包含教師教學檔案、班級網頁、研究專輯、學校課程總體計畫、校刊、班刊、學生作品集等。

(2)    本項同一作品作者至多為3名,並依照所附表件進行撰寫,經各組形式審查委員會審查不合格者,予以退件,並不得補件。

(3)    教材及教具等請提報實物作品1份、照片及使用說明書複印稿5份,前開書面資料電子檔1份。

(二)   交通安全教學教案及學習單徵稿比賽

1.   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及實習教師。

2.   徵件組別:計有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及國小低年級組等4組。

3.   徵件說明:

(1)    本項係指從事交通安全教育有關活動之創意教學設計;包含設計理念、教學目標、九年一貫能力指標、課前準備、教學資源及參考資料、教學節()數、教學實施(動機引導、教學活動、教學內容)、教學評量及成果、自我省思等內容,著重於敘明教學的創意及豐富性、問題解決等。

(2)    應徵稿件請製作成電子檔1份及複印稿5份提報。

【學生組】

(三)   交通安全漫畫徵圖比賽

1.   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

2.   徵件組別:計有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及國小低年級組等5組。

3.   徵件說明

(1)    應徵作品規格:應徵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39×54公分)圖畫紙,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

(2)    如以電腦完稿,需以彩色輸出之作品並附tif檔之光碟片1份送件。

(3)    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4)    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如姓名、學校等),避免海報形式作品。

捌、   評審標準:

一、   交通安全教學教材製作比賽:主題切合度25%創意及趣味性25%、操作可近性(易於理解操作)20%、應用價值性10%、作品完整性10%、美觀性10%

二、   交通安全教學教案及學習單徵稿比賽:主題內容20%、完整性20%、創意性20%、教案的可執行性20%、應用資源適切性10%、與現有課程的結合性10%

三、   交通安全漫畫徵圖比賽:主題切合度25%文字故事20%、完整度20%、創意表現20%、圖畫技巧15%

拾、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   個別作品獎

(一)   每徵件組別各擇優錄取前六名(第一名1件,第二名2件,第三名3件),佳作若干名。惟評審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酌予增減錄取名額,減額部分得列「從缺」,增額部分得列「佳作」。

(二)   獲各組入選佳作(含)以上作品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

(三)   各校得依據獲頒之獎狀(第一名至第三名)及本計畫逕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應於獎狀頒發後一個月內為之,本局不另函通知),獎勵額度如下:

【教師組】

1.   第一名:參賽教師記功一次。

2.   第二名:參賽教師敘嘉獎二次。

3.   第三名:參賽教師敘嘉獎一次。

【學生組】

1.   第一名:指導教師敘嘉獎二次。

2.   第二名:指導教師敘嘉獎一次。

3.   第三名:指導教師敘嘉獎一次。

(四)   同一指導教師指導不同學生參賽得獎,請擇其中最優名次敘獎,不得重覆敘獎。

(五)   指導教師之敘獎以報名表填列資料為準,1件作品以1位指導教師為限。

(六)   參賽學生獎勵事宜,由各校逕依權責及相關敘獎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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