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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98年eye上租稅小劇本創作比賽活動實施計畫
一、目的
為推動國中、國小學生認識租稅,激發學生創作潛能,推廣正確租稅觀念,鼓勵學生主動認識租稅,從劇本創作過程中瞭解租稅與生活的相關性,落實租稅教育往下扎根工作。
二、依據
依本處98年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傳活動執行計畫辦理。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五、活動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師生。
六、活動期間:
七、參賽主題
題目自訂,但須以宣傳租稅及地方稅相關之題材如「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賦稅對國家之重要性」、「現行租稅制度及地方稅內容」為範圍,以租稅與生活的關聯性及統一發票的重要性為主題,發揮創意自由創作,表達誠實納稅觀念。
八、活動辦法
(一)分組類別
1.國中組
2.國小組
(二)劇本規格:
1.由指導老師1人及學生1至5人共同組成劇本創作小組,編寫可供演出的小劇本,內容包含時、地、人、對話、場景,字數約800字(人物場景介紹等不計入字數)。
2.輸出紙本:A4紙張,左側裝訂,雙面列印,14號標楷體,橫式書寫,電腦打字。
3.為求公平,劇本內請勿書寫創作小組成員個人基本資料。
(三)報名及收件方式
1.每校報名組數不限,由學校統一送件,每組內附劇本連同報名表(如附件1)、領據(如附件2)、磁片或光碟片檢附劇本Word檔(如附件3)及創作相關資料,逾期、作品不符規格或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2.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皆可。郵寄請於
3.未檢附磁片或光碟片者,請將劇本以電子檔註明劇名、學校及組別,於5月20日前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ct-2017@mail.taipei.gov.tw>。
(四)評審標準
1.創意:占25%。
2.內容:占30%。
3.租稅觀念:占20%。
4.整體流暢度:占25%。
九、獎勵辦法︰
(一)每組擇優錄取作品3名、佳作5名
1.第1名:各1組,禮券12,000元,每人獎狀乙幀。
2.第2名:各1組,禮券 8,000元,每人獎狀乙幀。
3.第3名:各1組,禮券 5,000元,每人獎狀乙幀。
4.佳 作:各5組,每組禮券3,000元,每人獎狀乙幀。
(二)協助老師:不論得獎與否,均提供宣導品予學校協助承辦老師,每校以1份為限。
十、評審方式
(一)由本處聘請專業人員2-3人及本處人員1-2人組成評審小組,公開公正評審。
(二)採書面評審方式。
(三)評分後如總分相同,以評審小組中之專業人員分數之合計數高低排定名次,如前開合計數仍相同者,由評審小組會商決定。
十一、成績揭曉
(一)評選結果:98年6月15日前將得獎名單公布於本處網站(http://www.tpctax.gov.tw)及發布新聞稿公告周知,得獎作品並建置於本處兒童網。
(二)頒獎方式:專函通知得獎者學校相關領獎事宜。
(三)得獎作品之獎狀及禮券,請學校派員於98年6月30日前,持填妥之領獎收據(如附件4)、得獎學生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指導老師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本處企劃服務科洽承辦人王必涵領取(代領人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獎項所得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參賽者應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三)參賽劇本必須為原創,並不曾在任何地方發表。
(四)主辦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做適當修改。
(五)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劇本無論得獎與否,劇本版權歸本處所有,為延伸租稅教育及活動辦理成效,本處對參賽得獎作品有展覽及一切非營利性使用之權利,且不另給酬勞。
(六)欲取得相關稅務訊息,請參考本處網站中文網頁之稅務常識或兒童租稅網頁內容,網址:www.tpctax.gov.tw。
十三、本活動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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