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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資訊

臺北市103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加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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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第四點規定,自九十八學年度起,未受過進階培訓之現職教師,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自一百零六學年度起,未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
二、為增進教師閩南語之聽、說、讀、寫能力,並輔導與協助現職教師通過閩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培育教師具備流利、正確的閩南語表達溝通能力,以改進教學方法並提升教學品質,爰本局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研習分寒、暑假2個時段辦理,7月份研習資訊說明如下:
(一)研習日期及地點(本研習共3場次):
1、103年7月14日至16日:本市日新國小。
2、103年7月15日至17日:本市民權國小。
3、103年7月23日至25日:本市民權國小。
(二)研習課程:詳實施計畫之課程表。
(三)報名日期:7月份課程請於103年6月27日(星期五)中午前自行至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教師在職研習網網站登錄報名,並優先錄取已完成1月份課程研習教師,倘有名額,再依報名順序依序錄取。
五、全程參與研習之教師,依規定核給36小時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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