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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輔導組|
招生對象:現職國民小學教師,自97學年度起曾任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3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課程內容:
1、兒童與青少年輔導(2學分)。
2、危機處理與自傷防治(2學分)。
3、輔導與諮商實習(2學分)。
開班起迄日期:民國107年1月至107年8月(依課程安排於寒、暑假期間平日及學期中之星期六上課,共計6學分,108小時)。
相關開課資訊請洽該校林靜明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7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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