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da2286
{{ $t('FEZ002') }} 設備組|
|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98年10月12日教研課字第0980005925號函辦理。 二、辦理方式: (一)甄選內容:「本土語言教學創新」之教學示例,分「國中教案」及「國小教案」兩組,作品須曾實際施教,且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能力指標,至少2節之教學活動設計。 (二)申請對象:現職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 (三)辦理時程:即日起至98年11月30日(一)止,郵戳為憑。 (四)入選結果:12月底公布錄取名單於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組電子報網頁(www.oitaiwan.com)。 (五)獎勵及發表:分國中組及國小組,各選出特優1名、優等2名及佳作3名。每人獎狀1張,每千字以750元計核予稿費,並於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組辦理分區座談時公開發表。 三、收件方式: (一)請於收件截止前,備齊相關紙本資料裝訂成冊,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1片,掛號郵寄至「23703台北縣三峽鎮三樹路二號-國家教育研究院中央輔導團辦公室 洪瑜鴻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投稿本土語言組98學年度優良教學活動示例徵選」。 (二)相關諮詢聯絡方式:請電洽洪瑜鴻小姐(02)86711462 ,E-mail:eyio0404@gmail.com。 四、其餘詳細事項請參閱徵選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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