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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標題 |
公告:臺北市金華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學生五項藝術-美術比賽校內初賽實施計畫,歡迎學生踴躍送件。 |
發布日期 |
2023/8/31 |
發布單位 |
教務處 |
點閱次數 |
892 |
詳細內容 |
比賽說明:
一、比賽組別、類別及作品規格: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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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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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徵 組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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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賽 作 品 規 格 及 注 意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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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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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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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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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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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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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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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 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二、 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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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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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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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小一律為四開(約39公分´ 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厚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為確保展品安全,參賽作品如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
二、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三、 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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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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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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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二、 參賽作品不設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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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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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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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0-35公分×60-70公分
),不得裱裝(可托底)。
二、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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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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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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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二、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二、作品正面一律簽名(依國際慣例使用鉛筆為宜,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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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其中所指「約」的誤差範圍請以正負3公分內為宜。
二、報名方式:
1.自112年9月11日(週一)起至9月15日(週五)16:00止,以統一送交班級導師,由導師統整後轉交教務處教學組。
2.各項各組報名參加人數超過5人,將由校內美術專長老師進行評選。各類組作品各1至5件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五項藝術-學生美術比賽。
3.報名時請依規定繳交作品及貼妥作品說明卡(如附件,並黏貼於右下方)。
4.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指導教師亦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5.報名書法組學生,初賽以送件為原則,但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需依初賽承辦單位通知於 112年10月16日(週一)參加現場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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